根據(jù)省級環(huán)保氣象部門聯(lián)合會商,自2016年12月30日起,濟南市、德州市、聊城市將連續(xù)4天達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出現(xiàn)2天以上的嚴重污染(AQI>300),首要污染物為細顆粒物(PM2.5)。
根據(jù)山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副省長張務鋒指令,對濟南市、德州市、聊城市發(fā)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并要求上述三市自2016年12月30日20時啟動I級響應,并在應急響應前至少將如下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1.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確保生產安全之外,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yè)應當停止生產。
2.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遷工地的施工作業(yè)。
3.城市建成區(qū)禁行渣土砂石運輸車。
4.城市建成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5.禁止露天焚燒及燒烤。
6.非冰凍期增加道路保潔灑水降塵作業(yè)頻次,結冰期采用抑塵劑等其他措施抑塵。
7.城市建成區(qū)采取機動車限行措施。
8.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
9.中小學、幼兒園視情采取臨時停課等防護措施。
通知要求,濟南、德州、聊城三市和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做好信息公告發(fā)布、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和現(xiàn)場督導檢查工作,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減輕重污染天氣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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